关于加强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重庆市政府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帮扶,2016年继续实施向在渝高校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的政策。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6届毕业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中的城乡低保家庭员工、残疾员工、在校期间使用国家助学贷款的员工。
二、补贴标准
通过核准的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800元/人。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申请材料
1. 城乡低保家庭员工所需材料
①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员工:只需要《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
若在《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中填写了“法定抚养人”信息的,需另提交法定抚养人证明村料(模板见附件)、低保证复印件。建议员工不要填写法定抚养人信息,申请表中“法定抚养人姓名”、“法定抚养人身份证号”两栏保持空白。
②非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员工:《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2016年第1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XX民政局”章,不可用乡镇民政所、民政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公章,亦不可用民政局某科室的章或者民政局管理专用章、民政局贫困家庭证明专用章、民政局贫困员工证明专用章等。
2. 残疾员工所需材料
只需要《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
3.国家助学贷款员工所需材料
①在国家开发银行取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有记录)的员工:只需要《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
②在其他银行获得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没有记录)或已经提前还款的员工:《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1.登录网络申请系统
申请人在“重庆市就业网”(http://cqjy.cqhrss.gov.cn)上注册个人用户,登录进入个人主页,点击导航栏的“在校求职创业补贴”进入求职补贴申请系统。
2.在申请系统中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中的银行卡信息请统一填写与学号绑定的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以便财务处打款;要保证所填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银行卡的信息准确无误。
3.提交打印申请表
申请表提交后,打印一式三份,本人签字。打印的申请表本人保留一份,递交给研究生工作部两份。
4.准备《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之外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5.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人将打印的《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其它要求的材料递交到研究生工作部114办公室杨老师处。
五、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申请材料由各学院(部)收齐后统一交于研究生工作部,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发放求职补贴是重庆市政府促进在渝高校老员工就业的积极措施,关心关爱经济困难毕业生的重要政策,关乎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部)要对求职补贴申请工作高度重视。各学院(部)要安排辅导员及时将该政策传达到每一名毕业生,保证毕业生知晓、用好该政策,若出现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不知晓该政策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辅导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样本)
人才招聘处
2016年3月1日
附件:
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样本)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是 (身份证号: )的法定抚养人。
特此证明。
法定抚养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安部门(盖章)
年 月 日